善用10%法則累積財富

  進行理財相關安排時,很多人常表示不知如何準備上述各種理財目標所需的資金。「10%法則」是指把收入的10%存下來或進行投資,積少成多,積腋成裘,將來就有足夠的資金應付理財需求。

  例如,你每個月有4萬元收入,那麼每月挪出4,000元存下來或投資,一年可存48,000元;或者,你已經結婚,夫妻都有收入,每月合計有75,000元收入,那麼一年就可以有 9萬元進行儲蓄或投資。

  每個月都能撥 10%投資,再加上我們以前介紹的複利原則,經年累月下來,的確可以儲備不少資金。如果再隨著年資增加而薪資也跟著調高,累積資金的速度還會更快。

  只是,在實務上,常有人表示,偶爾省下收入的 10%存下來是有可能,但要每個月都如此持續數年可不容易。往往是到下次發薪時,手邊的錢已所剩無幾,有時甚至是入不敷出,要透支以往的儲蓄。

  會覺得存錢不易的人,通常也不太清楚自己怎麼花掉手邊的錢,無法掌握金錢的流向;有錢存下來,一般都是用剩的錢,屬於「先花再存」的用錢類型。

  這類人若想存錢就必須改變用錢習性,利用「先存再花」的原則強迫自己存錢。要做到如此,可以利用記帳幫忙達成。也就是說,買本記帳簿冊,按收入、支出、項目、金額和總計等項目,將平時的開銷記下來,不僅可以知道各種用度的流向及金額大小,並且可以當做以後消費的參考。

  記帳記個一年半載,再把各類開銷分門別類,就可以知道花費在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等各方面和其他不固定支出的錢有多少,並進一步區分出「需要」及「想要」,以便據以進行檢討與調整。

  「需要」及「想要」是我常提到的消費分類,例如買件千元上下的襯衫上班穿是需要,買件 2萬元左右的外套耍帥是想要;吃一餐七十元的便當做為午餐是需要,午餐以菲力牛排滿足口腹是想要。透過記帳區分出「需要」與「想要」後,日後盡可能壓縮「想要」的開支,你會發現真的有一些多出來的錢可以存下來,而且可能還不只是收入的 10%。

  所以,每個月撥出收入的 10%存下來只是個原則,能多則多,實在不行,少於 10%也無妨;重要的是確實掌握收支,盡可能存錢。

  為了幫助自己做到 10%法則,可以利用「定期定額」投資法持之以恆的累積資金。「定期定額」是指每隔一段固定時間(例如每個月),以固定金額(例如 5,000元)投資某選定的投資工具(例如某共同基金),根據複利原則,長期下來可以累積可觀的財富。

  目前國內已有不少本國和外商銀行提供定期定額投資的服務,你可以透過銀行信託部和對方約定時間(例如每月5日),投資金額(例如每月5,000元)和投資標的(例如某共同基金),銀行就會定期從你的銀行帳戶自動扣款,幫你進行投資,省時省事。另外,大部分的基金公司也提供這類服務,不妨多加利用。

  由於是自動扣款,定期定額投資有強迫儲蓄的功能,所以扣款日最好訂在發薪日(目前多數是採薪資轉帳方式進行)的次日,這樣就可以做到「先存再花」,確實把錢存下來。

 

【陳忠慶財經專欄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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